哭連州淩員外司馬
廢逐人所棄,遂為鬼神欺。才難不其然,卒與大患期。
淩人古受氏,吳世誇雄姿。寂寞富春水,英氣方在斯。
六學誠一貫,精義窮發揮。著書逾十年,幽頤靡不推。
天庭掞高文,萬字若波馳。記室征西府,宏謀耀其奇。
輶軒下東越,列郡蘇疲羸。宛宛淩江羽,來棲翰林枝。
孝文留弓劍,中外方危疑。抗聲促遺詔,定命由陳辭。
徒隸肅曹官,征賦參有司。出守烏江滸,老遷湟水湄。
高堂傾故國,葬祭限囚羈。仲叔繼幽淪,狂叫唯童兒。
一門既無主,焉用徒生為。舉聲但呼天,孰知神者誰。
泣盡目無見,腎傷足不持。溘死委炎荒,臧獲守靈帷。
平生負國譴,骸骨非敢私。蓋棺未塞責,孤旐凝寒颸。
念昔始相遇,腑腸為君知。進身齊選擇,失路同瑕疵。
本期濟仁義,今為眾所嗤。滅名竟不試,世義安可支。
恬死百憂盡,苟生萬慮滋。顧餘九逝魂,與子各何之。
我歌誠自慟,非獨為君悲。
御定全唐詩
《全唐詩》,是清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彭定求、沈三曾、楊中訥、汪士鋐、汪繹、俞梅、徐樹本、車鼎晉、潘從律、查嗣瑮等10人奉敕采錄,“得詩四萬八千九百餘首,凡二千二百餘人”,共計900卷,目錄12卷。 来自[百科](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5%85%A8%E5%94%90%E8%AF%97)
卷三百五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