霓裳羽衣歌
我昔元和侍憲皇,曾陪內宴宴昭陽。千歌百舞不可數,
案前舞者顏如玉,不著人家俗衣服。虹裳霞帔步搖冠,
磬簫箏笛遞相攙,擊擫彈吹聲邐迤。散序六奏未動衣,
飄然轉旋回雪輕,嫣然縱送游龍驚。小垂手後柳無力,
上元點鬟招萼綠,王母揮袂別飛瓊。繁音急節十二遍,
當時乍見驚心目,凝視諦聽殊未足。一落人間八九年,
移領錢唐第二年,始有心情問絲竹。玲瓏箜篌謝好箏,
虛白亭前湖水畔,前後祗應三度按。便除庶子拋卻來,
貪看案牘常侵夜,不聽笙歌直到秋。秋來無事多閑悶,
答雲七縣十萬戶,無人知有霓裳舞。唯寄長歌與我來,
千姿萬狀分明見,恰與昭陽舞者同。眼前仿佛睹形質,
我愛霓裳君合知,發于歌詠形於詩。君不見我歌雲,
由來能事皆有主,楊氏創聲君造譜。君言此舞難得人,
嬌花巧笑久寂寥,娃館苧蘿空處所。如君所言誠有是,
妍媸優劣寧相遠,大都只在人抬舉。李娟張態君莫嫌,
御定全唐詩
《全唐詩》,是清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彭定求、沈三曾、楊中訥、汪士鋐、汪繹、俞梅、徐樹本、車鼎晉、潘從律、查嗣瑮等10人奉敕采錄,“得詩四萬八千九百餘首,凡二千二百餘人”,共計900卷,目錄12卷。 来自[百科](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5%85%A8%E5%94%90%E8%AF%97)
卷四百四十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