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人下第歸江州
名高不俟召,操賦獻君門。偶屈應緣數,他人盡為冤。
新春城外路,舊隱水邊村。歸去無勞久,知音待更論。
御定全唐詩
《全唐詩》,是清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,彭定求、沈三曾、楊中訥、汪士鋐、汪繹、俞梅、徐樹本、車鼎晉、潘從律、查嗣瑮等10人奉敕采錄,“得詩四萬八千九百餘首,凡二千二百餘人”,共計900卷,目錄12卷。 来自[百科](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5%85%A8%E5%94%90%E8%AF%97)
卷六百七十八